《糖与香料》一书,借自认为比父母还爱孩子的恋童癖者布里斯托之口说到:“我们把孩子当做二等公民,克莱尔。我们的社会没时间关注他们。在他们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会做出愤怒的表态。性虐待孩子的事件发生后,我们更加义愤填膺,但是所有的这些都是不是发自肺腑的。”正如普京所言:没有实力的愤怒毫无意义。是的,是该拿起知识的武器来保护孩子们的时候了。
毕竟,犯罪分子是人,心理测写师便能像罪犯一样去思考,通过其行为来推测个人特征。而同一类型的犯罪具有一定的行为模式,只要我们能掌握他们的类型特征,便能相应的采取应对措施预防。在自传体式的《读心神探FBI心理侧写术》(Inside the FBI’s Elite Serial Crime Unit)一书中,作者就提到其同事罗伊·黑兹尔伍德曾传授三段分析法:即发生了什么事情(What),为什么会以这种方式发案(Why),是谁犯下此类罪行(Who)。FBI以此作为缉拿罪犯的工具。我觉得,我们所要做的只需要把这个顺序颠倒回来:是谁犯下针对儿童的罪(Who),为什么会针对这些儿童(Why),我们可以做什么事情来预防(What)。
据研究表明,恋童癖者(对孩童有性欲和性行为的成年人)极有可能是受害儿童认识的人,甚至是亲人或者爱戴的人。尽管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年龄为9至12岁儿童,但是,猥亵行为可能始于婴儿时期,因为孩子比较无助、顺从而较容易保持沉默。卡梅伦·韦斯特在其心理病理标本书《24重人格》中便详细记述了小时候因为被家庭成员性侵而拥有了24重人格,不得不住进精神病院,多次自残,差点失去家庭的悲惨人生。因为被亲外婆和亲妈性虐待,年仅4岁的孩子只好选择了忘记以维持自己那可怜的尊严。其心中被压抑的愤怒、耻辱和哀痛便化身成为一个一个的分身,从而一次又一次摧毁他的生活。
对于学龄前的孩子来说,他们无法理解悉心照顾他们的老师、父母或保姆等会做出伤害他们的举动。而利用职权或权威,强迫孩子就范却不乏少数。在新闻中便时不时爆出若干年后,学生指认老师性侵犯的案例。最近深圳龙岗刚发生了一起老师借辅导为名猥亵多个女学生的案件。家长是应该提高警惕,要多留意孩子周围接触到的人如亲朋好友、老师、教练、邻居、警卫等举止是否合体。
我们可以教会幼儿园的孩子一些惯例和规则,毕竟他们正处于按规矩行事的阶段。其实,只要孩子会说话,就要教会他们身体各部位的名称,包括生殖器,可以利用幼儿科普类的人体图。最佳时间为洗澡时,提醒孩子内衣覆盖的部分由自己作主。除了自己或爸爸妈妈帮忙洗澡时或医生检查身体,其他任何人没有你的允许绝对不能碰。孩子知道身体各部分名称的另外一个好处是一旦遇到性侵犯,能准确地指出受侵害的部分。如果孩子谈到生殖器时会尴尬或无法开口,则大人更需要反复教会孩子区分“可以”和“不可以”触摸的身体部分。例如,大人可以拥抱、握手,亲吻脸颊等。但是不可以抱得太紧太久、强迫亲吻、强迫挠痒,动手踢打或“乱摸”内衣能覆盖的身体。要让孩子知道,一旦身体被侵犯可以大喊大叫反抗。
三岁开始可以逐步让孩子学会随时报告行踪的习惯,孩子慢慢就习惯了跟其他人去任何地方都要告诉父母或看护人。另外也可以要求孩子每天从学校回来讲述学校里发生的事,尤其是和平常不一样的事,以此了解是否存在异常情况。这样做不仅锻炼了孩子的观察力,而且加强了亲子之间的沟通。
据调查发现,全球有越来越多的恋童癖者和人贩子利用全球资讯网,伺机对年轻无知、没有防备的受害者伸出魔爪。他们在聊天室出没或闯入朋友圈,寻找天真的受害者,并且利用网络交换儿童猥亵图片或巧妙设制陷阱引诱孩子上当。上小学后,孩子开始慢慢接触网络,就要逐步提醒孩子法罪分子的手法,同时,父母应监管家用电脑。其实,我个人觉得最好的办法便像美国很多家庭一样,将电脑放在客厅,大人可以看得见的地方。而且孩子的社交账号如、QQ等密码家长要清楚以便时不时抽查确定子女并未遭到诱骗或与危险陌生人互动。家长甚至可以加孩子好友,测试孩子是否学会自我保护,直到你认为孩子彻底学会了相关安全防护知识。
另外,性侵害者如此胆大包天也是钻了一个空子:孩子们没有性经验或性虐待的体验,也未从获得过任何有关性虐待的资讯,如此孩子压根不知道自己是否受到侵害,也就不会告诉父母。如果父母不尝试进行正确、健康的性教育,则无异于让孩子们从错误的人身上了解何谓“适当的”性接触。如此,青春期前(6-12岁)的孩子应该逐步学习如何评估成人的哪些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哪些是侵犯行为,并学会阻止攻击或伤害的技能。这时,我们就要向孩子解释大人和孩子之间的感情绝不应该涉及脱衣、抚摸、亲吻内衣覆盖部分,甚至性交,这种性侵犯行为一定由警察和父母来处理,小孩子不能隐瞒也不能私自处理,这样才能将坏人逮捕归案。
据研究发现,虽然大多数儿童诱拐案件是由家人或朋友所犯,但是有一半左右的儿童诱拐谋杀案,发生于住家附近1/4公里的范围内。行凶者多半住在诱拐受害者的地区,或者定期经过犯案地区。如此,对于住在邻近区域里的陌生人或者异常行为多加留意。对于学龄前的儿童,要求和大人外出时,必须在大人的视线范围内。因为涉及到入屋或屋外劫持的情况,因此规定要更细。比如可以不断地和孩子强调:
在人多的地方一定要拉住大人的手。
万一走失,知道怎么做。
让孩子记住自己的全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教会孩子火灾和报警统一打110,并亲自示范,不拨通,因为要把线路和时间让给那些处于紧急情况下的人。
除非警察、消防员,不能向其他人泄露个人信息,爸妈在场同意除外。
告诉孩子陌生人不应该找孩子帮忙,而应该找大人帮忙。
在家里可以练习接电话和应门的演练。接电话时,决不会透露家中的敏感信息。
门铃响后,应问明对方身分,不认识的人坚决不开门,但是警察和消防员可以进屋里来。
时不时抽查孩子是否熟知此类知识。
大部分娈童癖者、诱拐犯等最有效的伎俩便是欺骗。犯罪者借由礼物等贿赂与关怀来动之以情,并出言威胁来维持这种关系或以秘密为由让孤寂的孩子感到特别的依恋。不管是用哪种手段,犯罪分子就像野兽狩猎一样,专门找落单的猎物下手。当你的孩子还处于学龄前需要监护时,大人唯一能做的便是时刻看护好孩子。当孩子已到了要自由外出或活动的年龄,就要开始灌输防侵犯和诱拐的相关知识。有必要从小就让孩子知道,只有坏人才会叫孩子保密的,一旦有大人让你保密,马上告诉爸妈。
再说外出,其实最安全的是结伴而行。不过,要确保同伴和孩子一样也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如果你觉得孩子可以单独外出在自家附近、学校或社区玩耍就要确保孩子已掌握了自护能力。比如:
外出时不落单
能够分辩好人、坏人
知道要走在人行道中间,避免靠近树丛和门口走道
知道哪些场所和穿制服的人可以求助
学会危险来临时,大声呼救,拔腿逃跑,向可靠的人求助
这些防范措施可以使用“万一”、或“如果”的语句来考核孩子是否做到位。也可以像爱因斯坦的妈妈一样,把孩子故意“丢”在街上,在一旁观察孩子如何应对。如果孩子已完全掌握了你所教授的安全知识,才能放手让其外出。
如果你暗中观察发现孩子做不到如下任一条规定,就不能放手让孩子独处:
害怕陌生人或对陌生人太友善
成年人要求帮助时不会拒绝
会跟陌生人走
会接受成年人的贿赂
走失时不知所措
紧急时不会找可靠的人帮助
会对你有所隐瞒
不会拒绝有性意味的碰触
甚至会开门让任何人进入
当然,每个家庭的育儿风格不同,孩子个性也不同,父母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增减。
一般而言,抢匪会突然出现在比较黑暗或僻静的地方,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刚开始独自上学的孩子,而且有可能成群结队出现在孩子面前勒索。因此,应尽量让孩子少走捷径,要结伴上学。而且,平时给孩子的零花钱够午餐即可。如果真的遇到抢匪,而且对方拿着武器,则要向青少年强调保住性命比身外之物更重要,逃离危险也是一种有勇有谋的表现。因为孩子还应该冷静地记住歹徒的特征,钱物被迫交出后,再迅速报警。
英国湖畔诗派著名诗人华兹华斯曾写道:“一个单纯的小孩,他轻快地呼吸,双手双脚都充满了生机,他哪管什么叫死亡。”(A simple child, that lightly draw its breath, and feels its life in every limb, what should it know of death?——Willam Wordsworth, 1770–1850,We Are Seven)同样的,一个单纯可爱的孩子,如果学校、社会和家长不承担起教导个人安全的知识,他们哪管什么叫危险?即便如此,我们却绝不可能使用一刀切的办法,毕竟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个性和不同的发展能力,对社会和人的认识不同;更何况每家父母有不同的养育方式和理念。故而,我们需要善于观察孩子的行为,及时评估他们对安全知识的了解程度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强调和演练,绝对不能恐吓或强迫孩子去做超越他们能力范围之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