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对胎儿的危害

分娩
沈阳九州医院
2015年11月24日 16:27

当妊娠超过预产期二周以上,子宫符合足月妊娠大小,胎头已入盆,宫颈已成熟,羊水渐渐减少,孕妇体重不再增加或略有减轻时,可确定为过期妊娠。过期妊娠不仅会危害到大人的健康,同样也会到危害婴儿安全。

1、易发生难产

胎儿过“熟”,可以使胎儿颅骨变硬、可塑性差;过期胎儿颅骨变硬、颅缝较窄,在分娩过程中胎头不易变形,适应产道能力差,使胎头下降困难,容易发生难产。难产可造成新生儿颅内出血、产程过长、胎儿宫内缺氧,引起大口喘气,还可造成新生儿吸入性肺炎。由于营养不足,妊娠时间虽然较正常妊娠长,但胎儿体重并没有增加,有些反而降低。

2、胎盘功能不足造成胎儿缺氧

胎盘和其他器官一样,有一定的寿命期限,它的作用就是在妊娠期里向胎儿提供营养物质和氧气直到胎儿发育成熟。超过这个期限它的功能便会慢慢衰退、老化。

胎儿在妊娠期里所需的氧气和营养物质都是通过胎盘来提供的,过期妊娠时胎盘的某些绒毛血管发生梗塞,使供应胎儿的氧气和营养物质不足,容易使胎儿发生缺氧。

3、胎儿貌如“小老头”

20%~40%的过期产儿表现为过度成熟,出现特殊的容貌,形似“小老头”:身体瘦长、缺乏皮下脂肪、皮肤干燥多皱褶、容貌如老人、头发浓密、指(趾)甲长。如果胎儿在出生前浸泡在污染的羊水中,那么,皮肤、指(趾)甲、胎盘、羊膜,脐带等均被染成绿色或黄棕色。

4、新生儿并发症增加

据临床资料统计,过期妊娠所生的新生儿,各种并发症比正常妊娠的足月儿明显增加,如新生儿颅内出血的发生率可高达25%,吸入性肺炎的发生率也高达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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